刑法学论述试题(刑法学总论期末考试题)
大家好!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刑法学论述试题,以及刑法学总论期末考试题的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现在开始吧!
2021司法考试每日一练:刑法-单项选择题(12.16)
1、B项正确,不当选。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刑法学论述试题的规定,雇用不满16周岁刑法学论述试题的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才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C项错误,当选。
2、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郑某冒充银行客服发送短信,称张某手机银行即将失效,需重新验证。
3、参考答案 【考点】故意伤害罪;遗弃罪;诬告陷害罪;猥亵儿童罪 【答案】ABD 解析: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4、【考点】事后转化型抢劫罪 【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抢夺、诈骗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5、D.丁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约定车款付清前汽车由丁使用,所有权归卖方。
6、参考答案 【考点】虐待罪;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强奸罪 【答案】ABCD 解析:《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
2020法考客观题每日一练【刑法】-单项选择题【2.25】
参考答案 【考点】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答案】B。解析:《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是票据诈骗罪,第二款规定的是金融凭证诈骗罪。
不定项选择题 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
单项选择题 甲欲杀乙,将乙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乙深度昏迷。30分钟后,甲发现乙未死,便举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腹,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
拐卖儿童罪,不要求行为人具有获利目的,只要行为人具有出卖目的将人卖出,即构成拐卖儿童罪。故丙虽无获利目的,也构成拐卖儿童罪。C项正确,当选。
成立诬告陷害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客观上实施以捏造的事实向司法机关告发的行为。
单项选择题 甲架好枪支准备杀乙,见已患绝症的乙踉跄走来,顿觉可怜,认为已无杀害必要。甲收起枪支,但不小心触动扳机,乙中弹死亡。
2021法考客观题【刑法】-单项选择题【11.18】
因为这一行为引起刑法学论述试题他人围观刑法学论述试题,客观上败坏刑法学论述试题了被害妇女刑法学论述试题的名誉,故同时构成侮辱罪。A项认为行为人未触犯侮辱罪,这是错误刑法学论述试题的。
客观题考试题型:客观题考试有卷卷二两张试卷,分值各为150分,共300分。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郑某冒充银行客服发送短信,称张某手机银行即将失效,需重新验证。
法考客观题考试共两卷,总共有200道题。法考客观题考试分为试卷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
法考客观题一共200道题。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
刑法60题(含答案、解析)2
答案: B 试题21:根据《刑法》规定,减刑必须有一定限度,即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
按照部分实行全部责任,龙某、高某与王某对死亡结果负责,即抢劫致人死亡。石某属于承继共犯,按照承继共犯的处理原则以及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石某对死亡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原本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立法上将预备行为实行行为化,故对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的行为,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预备犯的规定。CD选项均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参考答案 【考点】故意伤害罪;遗弃罪;诬告陷害罪;猥亵儿童罪 【答案】ABD 解析: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法学总论期末考试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