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苗秒

法院业务测试题(法院岗位技能测试)

苗秒 2024-09-22 03:54:4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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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法】2021司法考试题库之债权申报与债权人会议

由此可知,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和申请更换管理人都只需要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即可,B、C两项符合题意,不当选。

法院业务测试题(法院岗位技能测试)

【答案】:C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相关规定。

不可以。根据查询赢潇财经站显示,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债权人会议必须参加吗 债权人会议不是必须参加,可以不参加。是否参加由债权人自己决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

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法院业务测试题(法院岗位技能测试)

A选项当选。《企业破产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该条款确定了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人员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B选项当选。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历年试题及解析(上)7

可以先行拘留的7种情形,第132条规定了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有权决定拘留的情 形。(二)拘留的程序和期限。(三)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关于逮捕,应当掌握: (一)逮捕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其中自诉案件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其它刑事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此案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丁区法院,被害人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丁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人家属3万元人民币。段某以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法院业务测试题(法院岗位技能测试)

解析:因《监察法》出台、《刑事诉讼法》修改,检察机关已经不再对贪污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改由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2017年法律知识的考试题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单项选择题 陈某与刘某二人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如就祖传字画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

在生活中,关于七五普法的知识经常能够听到。那么,关于七五普法考试的判断题,都有哪些呢?面是我为你整理的2017普法考试试卷的判断题,希望对你有用! 2017普法考试试卷判断题一 全国性的法律一律不适用于特别行政区。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税务师考试了吗?诚意整理“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试题及答案四”,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C )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试题及解析(上)一3

1、答案及解析:ABCD 行政许可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2、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IF术语。

3、答案及解析:D 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2019法考模拟考试题:《民事证据》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送达了起诉状副本。

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杨青(15岁)与何翔(14岁)两人经常嬉戏打闹,一次,杨青失手将何翔推倒,致何翔成了植物人。

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

司法考试综合测试题及答案(2)

甲委托其在外地的好友乙代购药材,并汇去2万元钱。因一时无货,乙便以甲的名义将钱暂存银行。乙的好友丙因生产经营急需用钱,去找乙,乙便拿出甲的存折给丙,由丙的好友丁担保。乙未将上述情况告知甲。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

乙已满14周岁,不再属于儿童范畴;乙是男子,不属于妇女范畴。严格依照罪行法定原则。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定义:“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人。其中,不满1岁的为婴儿,1岁以上不满6岁的为幼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院岗位技能测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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