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苗秒

2017刑法试题卷四(2017刑法学1期末考试及答案)

苗秒 2024-11-19 06:36:0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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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司考卷四的刑法答案为什么是绑架未遂

答案及解析:BCD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偷盗婴幼儿的,以出卖为目的,则应成立拐卖儿童罪,以勒索钱财为目的,成立绑架罪,以自己收养或他人收养为目的的,成立拐骗儿童罪。刑法中没有偷盗婴幼儿罪这样的罪名,所以A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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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就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加粗的即参考答案。试卷二 单项选择题。

正确答案:ABCD 【案例】民警赵某与甲共谋,绑架钱某及其女友孙某。甲又找到乙和丙,四人共同绑架钱某和孙某后,由甲、乙、丙负责关押。赵某等人提出赎金30万元,钱某的亲属也在筹集资金。

司考刑法犯罪和犯罪构成要件考点模拟试题4

甲用汽车非法倒卖香烟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连车带货扣押。第二天晚上2017刑法试题卷四,甲即带上尖刀、钳子2017刑法试题卷四,潜入工商所,实施盗窃,试图将自己的汽车盗回。当甲正在用犯罪工具撬车门时,被值班人员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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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2017刑法试题卷四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甲乘机拿走丙手表的行为,成立盗窃罪。因为拿走手表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拿走手表已不属于抢劫罪中的强取财物的行为,即不属于因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压制或足以压制了被害人反抗而取得手表的情形。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是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2017刑法试题卷四:积极的、正面的表明犯罪成立的要素。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消极的、反面的否定犯罪成立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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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的是:()A.集资诈骗罪 B.贷款诈骗罪 C.票据诈骗罪 D.信用证件诈骗罪 正确答案:B 4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

2017年司法考试《卷四》冲刺试题及答案解析(4)

[答案]本案中2017刑法试题卷四,属于物证2017刑法试题卷四的有:(1)被害人的尸体;(2)被害人骑的摩托车;(3)被害人的血迹;(4)被害人手上被摔坏的手表;(5)路面上刹车的痕迹;(6)解放牌大卡车;(7)解放牌大卡车漆皮脱落的痕迹;(8)刘某的车上的血迹。

如果由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2017刑法试题卷四,那么承租物的所有权就会发生变动,不利于保护承租人的利益。 (4)不可以。

【答案解析】 本案争议的法律关系是区家三兄弟与龙家两兄弟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一方为区家三兄弟,另一方为龙家两兄弟。本案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区家三兄弟为共同原告,龙家两兄弟为共同被告。

答案及解析:ABD 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甲、乙所犯绑架罪属于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理由是:虽然侵犯2017刑法试题卷四了赵某小孩的人身权利,但是没有造成钱某的担忧,没有侵犯也不可能侵犯到钱某的人身自由与权利,当然也不可能勒索到钱某的财物,所以是绑架罪未遂。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高利转贷行为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周某为了牟取高额利息,于2003年9月2 6日,以借款经商为由,向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提出申请借款2 0万元。后存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帐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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